根据最新的信息,扬州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如下:
市区失业保险金:最高不超过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/月。
宝应县、高邮市、仪征市: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/月。
最低标准:不低于扬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5倍,即1155元/月。
此外,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还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确定:
缴费不满10年: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%确定。
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: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%确定。
缴费20年以上: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%确定。
请注意,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,建议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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